皖供协函字【2019】01号
关于提示供应商谨慎与宣城新百百货有限公司进行交易的公告
协会各成员、成员单位,各相关供应商:
2018年下半年,本会多次接到供应商对宣城新百百货有限公司长期拖欠、占用供应商货款不予支付的投诉,为此,本会根据国家《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第14条、第20条、第23条规定予以协调,同时,安徽省商务厅、宣城市商务局均对宣城新百予以约谈、处理,宣城新百多次承诺按时段兑现支付所占用货款,却多次失信。宣城新百百货有限公司言而无信,出尔反尔,已经严重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原则,扰乱了正常、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导致零供矛盾激化。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原则,本会根据国家《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现提示广大供应商谨慎与宣城新百百货有限公司进行交易。
下一步,协会将根据事态发展,对宣城新百百货有限公司长期拖欠、占用供应商货款的情况进行相对应的制裁。
特此公告
安徽省供货商协会
2019年1月7日
报:安徽省商务厅秩序处、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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