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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协助做好调研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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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协助做好调研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9-2-4 9: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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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协助做好调研有关事宜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为结合实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2008年11月中旬,我部市场建设司、条法司拟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赴你省,就如何通过维护零供和谐发展、规范促销以扩大内需进行调研。请你厅做好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形式
拟以召开座谈会、访谈的形式开展调研:
(一)11月18日上午,与供应商座谈;
(二)11月18日下午,与零售商座谈;
(三)11月19日,与商务主管部门座谈并访谈相关企业。
二、有关要求
(一)请你厅并组织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不超过10个地区)参加全部座谈会;
(二)请组织10家本省供应商(建议选择向百货、超市、专业店等不同业态供货的制造商和经销商)、1-2家供应商协会参加供应商座谈会;
(三)请组织10家本省零售商(建议选择超市、百货、专业店等不同业态)、1-2家零售商协会,参加零售商座谈会;
(四)请参会人员按附件要求,准备书面汇报材料。
三、联系方式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查金祥、路政闽
电  话:010-85093667、85093668

附件:调研提纲(建议稿)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调研提纲(建议稿)
(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协会部分)

一、本地区基本情况
(一)本地区基本经济情况。GDP、人均纯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占GDP的比例、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居民消费价格、居民消费结构及发展趋势、市场基本消费品的供求现状。
(二)本地区(行业)零售商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法人、产业活动单位、销售收入、利润、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店铺数、营业面积、资产负债率,重点突出本地区(行业)排行前10名零售商的上述情况。本地区(行业)零售商平均利润率(请分百货店、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超市、便利店、家居建材商店、专业店、专卖店、食杂店等业态统计)。本地区(行业)每年新增商业零售网点数目(门店数和面积)及增长比例,每年倒闭的商业零售网点数目(门店数和面积)及倒闭原因、处置情况(包括员工工资、供应商货款的清偿等)、造成的影响(社会、经济、就业等);倒闭的商业零售网点如拖欠供应商货款,请提供涉及的供应商数量和拖欠金额。
二、零供交易有关情况
(一)总体情况。2005-2008年6月,本地区(行业)每年的市场流通成本,零售商和供应商的商品库存周转率、流动资金周转率等情况?会否受零供关系影响?影响程度(请提供具体数据、案例)?零供关系对消费品质量和价格水平的影响?本地区(行业)零售商营利的主要模式是主营业务收入(进销价差)?还是其他业务收入(请说明是哪些业务)?本地区(行业)零售商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如自有资金、贷款、供应商货款等)?供应商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
本地区(行业)出台了哪些相关规定(如条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采取了哪些相应措施?流通对生产先导作用的体现?零供和谐共赢发展对扩大消费有何积极影响?具体数据和事例。公平交易改善的情况?有哪些应予推广的经验?
(二)存在问题。《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零供办法》)颁布后,本地区(行业)零供公平交易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不公平交易的主要表现、原因及典型事例?
(三)购销合同情况。本地区(行业)的购销合同是由零售商单方面制订,还是由零供双方协商制订?是否公平?不公平的主要表现有哪些?《零供办法》实施前后,有哪些变化?
(四)收费情况。
基本情况。本地区(行业)零售商一般向供应商收取哪些费用?费用总额分别占零售商销售总额、供应商流通成本的比例?费用的名目、标准、计算方式、依据、理由及用途?对不同类别的商品收费是否相同?《零供办法》实施前后,收费情况有何变化,包括名目、数额等?取消全部费用是否可行?如不可行,哪些收费合理,哪些不合理?零售商是否存在分摊转嫁经营成本、经营损失或负毛利,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或变相收费的情况?零售商是否强制供应商参加促销,零售商发生的促销成本是否与供应商分摊?分摊比例?
收费影响。供应商缴纳费用后,如何消化这些费用?会否提价或降低商品质量?零售商收费及占压货款(或供应商收取预付款)会否影响对方的生产经营?影响程度(如对利润、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财务成本、研发投入、生产结构调整、再生产、职工工资等的影响程度,请提供具体数据和事例)?
(五)账期情况。本地区(行业)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对账情况如何?支付货款的周期多长?是否存在零售商占用货款情形?占用的原因和用途?占用期一般多长(请提供计算方法)?零售商收费一般是从应付供应商的账款中直接扣除、还是单独收取?
(六)人员管理。本地区(行业)零售商自有销售人员与供应商派驻的促销人员一般比例为多少?主要是供应商自愿还是应零售商要求派驻?供应商派驻的促销人员工作内容?哪些与销售供应商产品的工作无关?促销人员有关费用由谁承担?供应商是否向零售商交纳促销员管理费?交纳数额?
(七)供应商存在的问题。本地区(行业)是否存在供应商对零售商实施不公平交易行为?主要表现?发展趋势如何?实施不公平交易行为的供应商主要是国内品牌产品供应商、还是国际品牌产品供应商?主要是制造商、还是经销商?请提供典型案例。
(八)和谐共赢情况。本地(行业)零售商与供应商是否已经或拟开展多范围、多角度、多领域深度合作,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如:推广应用供应链管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互相服务对方;建立产销分析机制,分析消费结构、预测消费趋势,传递市场供求和消费者偏好信息,培养忠诚顾客和提高市场份额,调整生产、减少库存和研发新产品。典型事例。
三、零售商促销有关情况
(一)总体情况。本地(行业)促销的主要方式、期限、频率、折扣幅度、安全措施、促销商品质量、退换货等基本情况。
本地(行业)出台了哪些相关规定(如条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采取了哪些相应措施?规范促销对扩大消费有何积极影响?有哪些应予推广的经验?具体数据和事例。
(二)存在问题。《零售商促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促销办法》)实施后,不规范促销的主要表现、原因及典型事例?近年来,本地(行业)消费者对促销的满意度?消费者投诉、促销安全事故是否显著降低?政府监管存在哪些困难?行业自律存在哪些困难?
(三)关于购物返券。本地(行业)购物返券的比例、使用范围、期限等情况。其中,有关高额返券商品的问题:
1.以具有代表性的某类商品或某个小品牌为例,说明高额返券商品(如满200返200元的商品)实际利润情况,是低利润、零利润还是负利润等情况。
2.一般情况下,促销成本和价格让利是否由零售商和供应商共同承担,承担比例?
3.高额返券是否涉嫌价格欺诈?是否侵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措施和立法建议问题
(一)总体打算。本地(行业)在规范零供公平交易、诚信促销方面有何打算?政府监管存在哪些困难?行业自律存在哪些困难?本地区是否有制定地方法规或地方规章安排?本行业协会是否有制订地方性标准或规范的安排?
本地(行业)认为《零供办法》和《促销办法》存有哪些局限性?主要不足之处?对政府拟出台《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条例》有何意见和建议?条例在《零供办法》和《促销办法》的基础上应修改、完善或增加哪些内容? 
(二)关于合同范本。本地区(行业)有无购销合同范本?若无,是否打算制订?如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订是否可行?应分商品品种制订、还是制订各品类均适用的原则性的合同范本?合同范本应包含哪些内容?
(三)关于收取费用。在立法中如何规范零售商的收费行为?应否明确可以收取的合理费用项目?这些项目的收取方式、额度和依据如何确定?
(四)关于账期。如何规制零售商恶意拖欠供应商货款行为?在立法中如何规定账期和对账机制?请结合不同类别商品特点,说明货款支付周期多长为宜?
(五)关于货款结算保证金制度。为保障货款按期收回,应否建立零售商货款支付保证金制度?如有必要,应建立怎样的保证金支付机制?交纳保证金的数额或比例该如何确定?
要求零售商建立货款支付专用账户是否可行?应否要求零售商支付货款与收取费用分别结算?如有必要,该如何操作?
(六)关于零售商经营信息适度公开制度。为增加零供交易信息透明度,应否借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立零售商经营财务信息适度公开制度?如有必要,应公开哪些信息?公开时间、方式、范围如何确定?
(七)关于零售商市场准入制度。零售商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应否要求零售商开设新店需与其资金、管理等规模相匹配?如何操作?
(八)关于零售商风险预警机制。应否建立零售商经营风险预警机制?预警内容包括哪些方面?预警系统如何建立?由谁来维护和实施?
(九)关于引入内贸行业信用保险机制。推广利用内贸险来保障货款按期收回是否可行?当前推行内贸险存在哪些困难?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如何支持?如果政府实行保费补贴支持,补贴幅度多大为宜?
(十)关于供应商实施的不公平行为。对“客大欺店”的行为,立法应如何规制?
(十一)零售商和供应商应如何开展深度合作,建立战略伙伴关系。
(十二)关于规范促销行为。如何通过规范促销,以改善消费环境、刺激消费?应否对促销的期限、频率、幅度等方面予以规定?禁止购物返券会否带来影响?
(十三)关于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为推进零供和谐发展、零售商规范促销,本地区如何扶持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可赋予行业协会哪些职能?
(十四)关于政府监管。在立法中,如何建立零售业公平交易和零售商促销监管机制?如何明确零供公平交易和零售商促销执法主体、执法行为和处罚力度?商务主管部门监管的职责? 
附件2
调研提纲(建议稿)
(企业部分)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零售商部分。请提供2005-2008年6月,本企业的商品销售总额、成本、利润和收取供应商的费用总额,商品库存周转率和资金周转率,年新增网点情况(店铺数量、营业面积)。目前营利的主要模式是主营业务收入(进销价差)?还是其他业务收入(请说明是哪些业务)?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的比例,主营业务利润与其他业务利润的比例。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如自有资金、贷款、供应商货款等)?年周转速度、贷款总额、所需条件、贷款渠道是否畅通?
(二)供应商部分。请提供2005-2008年6月,本企业的产品销售总额、成本、利润及向不同的零售商缴纳的费用总额,流通环节成本、商品库存周转率和资金周转率;供应商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年周转速度、贷款总额、所需条件、贷款渠道是否畅通?
二、零供交易有关情况
(一)总体情况。《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零供办法》)实施后,本企业在贯彻实施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零供之间是否已经或拟开展多范围、多角度、多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如:推广应用供应链管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互相服务对方;建立产销分析机制,分析消费结构、预测消费趋势,传递市场供求和消费者偏好信息,培养忠诚顾客和提高市场份额,调整生产、减少库存和研发新产品,等等。
(二)存在问题。目前零供公平交易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不公平交易的主要表现、原因及典型事例?
(三)购销合同情况。零售商与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是由零售商或供应商单方面制订,还是由双方协商制订?是否公平?不公平的主要表现有哪些?《零供办法》实施前后,有哪些变化?
(四)收费情况。
基本情况。零售商一般向供应商收取哪些费用?费用总额分别占零售商收入、供应商成本的比例?费用的名目、标准、计算方式、依据、理由及用途?对不同类别的商品收费是否相同?近年来收费情况有何变化,包括名目、数额等?取消全部费用是否可行?如不可行,哪些收费合理,哪些不合理?零售商是否存在分摊转嫁经营成本、经营损失或负毛利,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或变相收费的情况?零售商是否强制供应商参加促销?零售商发生的促销成本是否与供应商分摊?分摊比例?
收费影响。供应商缴纳费用后,如何消化这些费用?会否提价或降低商品质量?零售商收费及占压货款(或供应商收取预付款)会否影响对方的生产经营?影响程度(如对利润、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财务成本、研发投入、再生产、职工工资等的影响程度,请提供具体数据和事例)?
(五)账期情况。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对账情况如何?支付货款的周期多长?是否存在零售商拖欠货款情形?拖欠的原因和用途?拖欠期一般多长(请提供计算方法)?零售商收费一般是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还是单独收取?
(六)人员管理。零售商自有销售人员与供应商派驻促销人员一般比例为多少?是供应商自愿还是应零售商要求派驻?供应商派驻的促销人员工作内容?哪些与销售供应商产品的工作无关?促销人员有关费用由谁承担?供应商是否需向零售商交纳促销员管理费、培训费等费用?费用数额(按年度计算)?《劳动合同法》颁布后,本企业人工成本是否增加?增加幅度?如何消化?
(七)供应商存在的问题。是否存在供应商对零售商实施不公平交易行为?主要表现?发展趋势如何?实施不公平交易行为的供应商主要是国内品牌产品供应商、还是国际品牌供应商?主要是制造商、还是经销商?请提供典型案例。
二、零售商促销有关情况
(一)总体情况。本企业促销的主要方式、期限、次数、频率、折扣幅度、安全措施、促销商品质量、退换货等基本情况。《零售商促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促销办法》)实施后,本企业在贯彻落实,以及在规范促销、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的成效?应予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典型事例?
(二)存在问题。目前促销方面存在哪些问题?不规范促销的主要表现、原因及典型事例?
(三)关于购物返券。本企业是否使用过购物返券的促销形式?购物返券的比例、使用范围、期限?
三、关于措施和立法建议问题
(一)总体建议。本企业认为《零供办法》和《促销办法》主要不足之处?对将2个《办法》上升为行政法规的意见和建议?应修改、完善或增加哪些内容?
(二)关于合同范本。本企业是否希望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协会统一制订合同范本?应分商品品种制订、还是制订各品类均适用的原则性的合同范本?合同范本应包含哪些内容?
(三)关于收取费用。在立法中如何规范零售商的收费行为?应否明确可以收取的合理费用项目?这些项目的收取方式、额度和依据如何确定?
(四)关于账期。在立法中如何规范账期和对账机制?请结合不同类别商品特点,说明货款支付周期多长为宜?
(五)关于货款结算保证金制度。为保障货款按期收回,应否建立零售商货款支付保证金制度?如有必要,应建立怎样的保证金支付机制?交纳保证金的数额或比例该如何确定?
要求零售商建立货款支付专用账户是否可行?应否要求零售商支付货款与收取费用分别结算?如有必要,该如何操作?
(六)关于零售商经营信息适度公开制度。为增加零供交易信息透明度,应否借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立零售商经营财务信息适度公开制度?如有必要,应公开哪些信息?公开时间、方式、范围如何确定?
(七)关于零售商市场准入制度。在立法中如何规制零售商占用供应商资金扩大开店规模?应否要求零售商开设新店必须拥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应否要求零售商开设新店需与其资金、管理等规模相匹配?如何操作?
(八)关于零售商风险预警机制。应否建立零售商经营风险预警机制?预警内容包括哪些方面?预警系统如何建立?由谁来维护和实施?
(九)关于引入内贸行业信用保险机制。本企业是否将应收账款投保国内贸易保险?推广利用内贸险来保障货款按期收回是否可行?当前推行内贸险存在哪些困难?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如何支持?如果政府实行保费补贴支持,补贴幅度多大为宜?
(十)关于供应商实施的不公平行为。对“客大欺店”的行为,立法应如何规制?
(十一)零售商和供应商如何开展深度合作,建立战略伙伴关系。
(十二)关于规范促销行为。如何通过规范促销,以改善消费环境、刺激消费?应否对促销的期限、频率、幅度等方面予以规定?禁止购物返券会否带来影响。
(十三)关于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为推进零供和谐发展、零售商规范促销,行业协会应开展哪些工作?
(十四)关于政府监管。在立法中,如何建立零售业公平交易和零售商促销监管机制?如何明确零供公平交易和零售商促销执法主体、执法行为和处罚力度?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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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协助做好调研有关事宜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为结合实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2008年11月中旬,我部市场建设司、条法司拟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赴你省,就如何通过维护零供和谐发展、规范促销以扩大内需进行调研。请你厅做好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形式
拟以召开座谈会、访谈的形式开展调研:
(一)11月18日上午,与供应商座谈;
(二)11月18日下午,与零售商座谈;
(三)11月19日,与商务主管部门座谈并访谈相关企业。
二、有关要求
(一)请你厅并组织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不超过10个地区)参加全部座谈会;
(二)请组织10家本省供应商(建议选择向百货、超市、专业店等不同业态供货的制造商和经销商)、1-2家供应商协会参加供应商座谈会;
(三)请组织10家本省零售商(建议选择超市、百货、专业店等不同业态)、1-2家零售商协会,参加零售商座谈会;
(四)请参会人员按附件要求,准备书面汇报材料。
三、联系方式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查金祥、路政闽
电  话:010-85093667、85093668

附件:调研提纲(建议稿)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调研提纲(建议稿)
(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协会部分)

一、本地区基本情况
(一)本地区基本经济情况。GDP、人均纯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占GDP的比例、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居民消费价格、居民消费结构及发展趋势、市场基本消费品的供求现状。
(二)本地区(行业)零售商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法人、产业活动单位、销售收入、利润、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店铺数、营业面积、资产负债率,重点突出本地区(行业)排行前10名零售商的上述情况。本地区(行业)零售商平均利润率(请分百货店、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超市、便利店、家居建材商店、专业店、专卖店、食杂店等业态统计)。本地区(行业)每年新增商业零售网点数目(门店数和面积)及增长比例,每年倒闭的商业零售网点数目(门店数和面积)及倒闭原因、处置情况(包括员工工资、供应商货款的清偿等)、造成的影响(社会、经济、就业等);倒闭的商业零售网点如拖欠供应商货款,请提供涉及的供应商数量和拖欠金额。
二、零供交易有关情况
(一)总体情况。2005-2008年6月,本地区(行业)每年的市场流通成本,零售商和供应商的商品库存周转率、流动资金周转率等情况?会否受零供关系影响?影响程度(请提供具体数据、案例)?零供关系对消费品质量和价格水平的影响?本地区(行业)零售商营利的主要模式是主营业务收入(进销价差)?还是其他业务收入(请说明是哪些业务)?本地区(行业)零售商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如自有资金、贷款、供应商货款等)?供应商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
本地区(行业)出台了哪些相关规定(如条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采取了哪些相应措施?流通对生产先导作用的体现?零供和谐共赢发展对扩大消费有何积极影响?具体数据和事例。公平交易改善的情况?有哪些应予推广的经验?
(二)存在问题。《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零供办法》)颁布后,本地区(行业)零供公平交易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不公平交易的主要表现、原因及典型事例?
(三)购销合同情况。本地区(行业)的购销合同是由零售商单方面制订,还是由零供双方协商制订?是否公平?不公平的主要表现有哪些?《零供办法》实施前后,有哪些变化?
(四)收费情况。
基本情况。本地区(行业)零售商一般向供应商收取哪些费用?费用总额分别占零售商销售总额、供应商流通成本的比例?费用的名目、标准、计算方式、依据、理由及用途?对不同类别的商品收费是否相同?《零供办法》实施前后,收费情况有何变化,包括名目、数额等?取消全部费用是否可行?如不可行,哪些收费合理,哪些不合理?零售商是否存在分摊转嫁经营成本、经营损失或负毛利,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或变相收费的情况?零售商是否强制供应商参加促销,零售商发生的促销成本是否与供应商分摊?分摊比例?
收费影响。供应商缴纳费用后,如何消化这些费用?会否提价或降低商品质量?零售商收费及占压货款(或供应商收取预付款)会否影响对方的生产经营?影响程度(如对利润、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财务成本、研发投入、生产结构调整、再生产、职工工资等的影响程度,请提供具体数据和事例)?
(五)账期情况。本地区(行业)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对账情况如何?支付货款的周期多长?是否存在零售商占用货款情形?占用的原因和用途?占用期一般多长(请提供计算方法)?零售商收费一般是从应付供应商的账款中直接扣除、还是单独收取?
(六)人员管理。本地区(行业)零售商自有销售人员与供应商派驻的促销人员一般比例为多少?主要是供应商自愿还是应零售商要求派驻?供应商派驻的促销人员工作内容?哪些与销售供应商产品的工作无关?促销人员有关费用由谁承担?供应商是否向零售商交纳促销员管理费?交纳数额?
(七)供应商存在的问题。本地区(行业)是否存在供应商对零售商实施不公平交易行为?主要表现?发展趋势如何?实施不公平交易行为的供应商主要是国内品牌产品供应商、还是国际品牌产品供应商?主要是制造商、还是经销商?请提供典型案例。
(八)和谐共赢情况。本地(行业)零售商与供应商是否已经或拟开展多范围、多角度、多领域深度合作,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如:推广应用供应链管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互相服务对方;建立产销分析机制,分析消费结构、预测消费趋势,传递市场供求和消费者偏好信息,培养忠诚顾客和提高市场份额,调整生产、减少库存和研发新产品。典型事例。
三、零售商促销有关情况
(一)总体情况。本地(行业)促销的主要方式、期限、频率、折扣幅度、安全措施、促销商品质量、退换货等基本情况。
本地(行业)出台了哪些相关规定(如条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采取了哪些相应措施?规范促销对扩大消费有何积极影响?有哪些应予推广的经验?具体数据和事例。
(二)存在问题。《零售商促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促销办法》)实施后,不规范促销的主要表现、原因及典型事例?近年来,本地(行业)消费者对促销的满意度?消费者投诉、促销安全事故是否显著降低?政府监管存在哪些困难?行业自律存在哪些困难?
(三)关于购物返券。本地(行业)购物返券的比例、使用范围、期限等情况。其中,有关高额返券商品的问题:
1.以具有代表性的某类商品或某个小品牌为例,说明高额返券商品(如满200返200元的商品)实际利润情况,是低利润、零利润还是负利润等情况。
2.一般情况下,促销成本和价格让利是否由零售商和供应商共同承担,承担比例?
3.高额返券是否涉嫌价格欺诈?是否侵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措施和立法建议问题
(一)总体打算。本地(行业)在规范零供公平交易、诚信促销方面有何打算?政府监管存在哪些困难?行业自律存在哪些困难?本地区是否有制定地方法规或地方规章安排?本行业协会是否有制订地方性标准或规范的安排?
本地(行业)认为《零供办法》和《促销办法》存有哪些局限性?主要不足之处?对政府拟出台《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条例》有何意见和建议?条例在《零供办法》和《促销办法》的基础上应修改、完善或增加哪些内容? 
(二)关于合同范本。本地区(行业)有无购销合同范本?若无,是否打算制订?如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订是否可行?应分商品品种制订、还是制订各品类均适用的原则性的合同范本?合同范本应包含哪些内容?
(三)关于收取费用。在立法中如何规范零售商的收费行为?应否明确可以收取的合理费用项目?这些项目的收取方式、额度和依据如何确定?
(四)关于账期。如何规制零售商恶意拖欠供应商货款行为?在立法中如何规定账期和对账机制?请结合不同类别商品特点,说明货款支付周期多长为宜?
(五)关于货款结算保证金制度。为保障货款按期收回,应否建立零售商货款支付保证金制度?如有必要,应建立怎样的保证金支付机制?交纳保证金的数额或比例该如何确定?
要求零售商建立货款支付专用账户是否可行?应否要求零售商支付货款与收取费用分别结算?如有必要,该如何操作?
(六)关于零售商经营信息适度公开制度。为增加零供交易信息透明度,应否借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立零售商经营财务信息适度公开制度?如有必要,应公开哪些信息?公开时间、方式、范围如何确定?
(七)关于零售商市场准入制度。零售商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应否要求零售商开设新店需与其资金、管理等规模相匹配?如何操作?
(八)关于零售商风险预警机制。应否建立零售商经营风险预警机制?预警内容包括哪些方面?预警系统如何建立?由谁来维护和实施?
(九)关于引入内贸行业信用保险机制。推广利用内贸险来保障货款按期收回是否可行?当前推行内贸险存在哪些困难?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如何支持?如果政府实行保费补贴支持,补贴幅度多大为宜?
(十)关于供应商实施的不公平行为。对“客大欺店”的行为,立法应如何规制?
(十一)零售商和供应商应如何开展深度合作,建立战略伙伴关系。
(十二)关于规范促销行为。如何通过规范促销,以改善消费环境、刺激消费?应否对促销的期限、频率、幅度等方面予以规定?禁止购物返券会否带来影响?
(十三)关于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为推进零供和谐发展、零售商规范促销,本地区如何扶持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可赋予行业协会哪些职能?
(十四)关于政府监管。在立法中,如何建立零售业公平交易和零售商促销监管机制?如何明确零供公平交易和零售商促销执法主体、执法行为和处罚力度?商务主管部门监管的职责? 
附件2
调研提纲(建议稿)
(企业部分)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零售商部分。请提供2005-2008年6月,本企业的商品销售总额、成本、利润和收取供应商的费用总额,商品库存周转率和资金周转率,年新增网点情况(店铺数量、营业面积)。目前营利的主要模式是主营业务收入(进销价差)?还是其他业务收入(请说明是哪些业务)?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的比例,主营业务利润与其他业务利润的比例。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如自有资金、贷款、供应商货款等)?年周转速度、贷款总额、所需条件、贷款渠道是否畅通?
(二)供应商部分。请提供2005-2008年6月,本企业的产品销售总额、成本、利润及向不同的零售商缴纳的费用总额,流通环节成本、商品库存周转率和资金周转率;供应商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年周转速度、贷款总额、所需条件、贷款渠道是否畅通?
二、零供交易有关情况
(一)总体情况。《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零供办法》)实施后,本企业在贯彻实施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零供之间是否已经或拟开展多范围、多角度、多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如:推广应用供应链管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互相服务对方;建立产销分析机制,分析消费结构、预测消费趋势,传递市场供求和消费者偏好信息,培养忠诚顾客和提高市场份额,调整生产、减少库存和研发新产品,等等。
(二)存在问题。目前零供公平交易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不公平交易的主要表现、原因及典型事例?
(三)购销合同情况。零售商与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是由零售商或供应商单方面制订,还是由双方协商制订?是否公平?不公平的主要表现有哪些?《零供办法》实施前后,有哪些变化?
(四)收费情况。
基本情况。零售商一般向供应商收取哪些费用?费用总额分别占零售商收入、供应商成本的比例?费用的名目、标准、计算方式、依据、理由及用途?对不同类别的商品收费是否相同?近年来收费情况有何变化,包括名目、数额等?取消全部费用是否可行?如不可行,哪些收费合理,哪些不合理?零售商是否存在分摊转嫁经营成本、经营损失或负毛利,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或变相收费的情况?零售商是否强制供应商参加促销?零售商发生的促销成本是否与供应商分摊?分摊比例?
收费影响。供应商缴纳费用后,如何消化这些费用?会否提价或降低商品质量?零售商收费及占压货款(或供应商收取预付款)会否影响对方的生产经营?影响程度(如对利润、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财务成本、研发投入、再生产、职工工资等的影响程度,请提供具体数据和事例)?
(五)账期情况。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对账情况如何?支付货款的周期多长?是否存在零售商拖欠货款情形?拖欠的原因和用途?拖欠期一般多长(请提供计算方法)?零售商收费一般是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还是单独收取?
(六)人员管理。零售商自有销售人员与供应商派驻促销人员一般比例为多少?是供应商自愿还是应零售商要求派驻?供应商派驻的促销人员工作内容?哪些与销售供应商产品的工作无关?促销人员有关费用由谁承担?供应商是否需向零售商交纳促销员管理费、培训费等费用?费用数额(按年度计算)?《劳动合同法》颁布后,本企业人工成本是否增加?增加幅度?如何消化?
(七)供应商存在的问题。是否存在供应商对零售商实施不公平交易行为?主要表现?发展趋势如何?实施不公平交易行为的供应商主要是国内品牌产品供应商、还是国际品牌供应商?主要是制造商、还是经销商?请提供典型案例。
二、零售商促销有关情况
(一)总体情况。本企业促销的主要方式、期限、次数、频率、折扣幅度、安全措施、促销商品质量、退换货等基本情况。《零售商促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促销办法》)实施后,本企业在贯彻落实,以及在规范促销、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的成效?应予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典型事例?
(二)存在问题。目前促销方面存在哪些问题?不规范促销的主要表现、原因及典型事例?
(三)关于购物返券。本企业是否使用过购物返券的促销形式?购物返券的比例、使用范围、期限?
三、关于措施和立法建议问题
(一)总体建议。本企业认为《零供办法》和《促销办法》主要不足之处?对将2个《办法》上升为行政法规的意见和建议?应修改、完善或增加哪些内容?
(二)关于合同范本。本企业是否希望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协会统一制订合同范本?应分商品品种制订、还是制订各品类均适用的原则性的合同范本?合同范本应包含哪些内容?
(三)关于收取费用。在立法中如何规范零售商的收费行为?应否明确可以收取的合理费用项目?这些项目的收取方式、额度和依据如何确定?
(四)关于账期。在立法中如何规范账期和对账机制?请结合不同类别商品特点,说明货款支付周期多长为宜?
(五)关于货款结算保证金制度。为保障货款按期收回,应否建立零售商货款支付保证金制度?如有必要,应建立怎样的保证金支付机制?交纳保证金的数额或比例该如何确定?
要求零售商建立货款支付专用账户是否可行?应否要求零售商支付货款与收取费用分别结算?如有必要,该如何操作?
(六)关于零售商经营信息适度公开制度。为增加零供交易信息透明度,应否借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立零售商经营财务信息适度公开制度?如有必要,应公开哪些信息?公开时间、方式、范围如何确定?
(七)关于零售商市场准入制度。在立法中如何规制零售商占用供应商资金扩大开店规模?应否要求零售商开设新店必须拥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应否要求零售商开设新店需与其资金、管理等规模相匹配?如何操作?
(八)关于零售商风险预警机制。应否建立零售商经营风险预警机制?预警内容包括哪些方面?预警系统如何建立?由谁来维护和实施?
(九)关于引入内贸行业信用保险机制。本企业是否将应收账款投保国内贸易保险?推广利用内贸险来保障货款按期收回是否可行?当前推行内贸险存在哪些困难?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如何支持?如果政府实行保费补贴支持,补贴幅度多大为宜?
(十)关于供应商实施的不公平行为。对“客大欺店”的行为,立法应如何规制?
(十一)零售商和供应商如何开展深度合作,建立战略伙伴关系。
(十二)关于规范促销行为。如何通过规范促销,以改善消费环境、刺激消费?应否对促销的期限、频率、幅度等方面予以规定?禁止购物返券会否带来影响。
(十三)关于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为推进零供和谐发展、零售商规范促销,行业协会应开展哪些工作?
(十四)关于政府监管。在立法中,如何建立零售业公平交易和零售商促销监管机制?如何明确零供公平交易和零售商促销执法主体、执法行为和处罚力度?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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