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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良书记对全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重要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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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良书记对全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07-8-1 11:10:12 信息来源:厅治贿办
7月27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刘春良在我厅上报的《关于印发〈全省商务领域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商纪字〔2007〕478号)文件上作了重要批示:“很好!请认真抓好落实”。厅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厅党组书记、厅长王福宏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刘春良书记批示精神,加强对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分析研究,以构建和谐零供关系为重点,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务求实效。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谊春迅速召集厅治贿办认真学习刘春良书记批示和王福宏厅长指示精神,提出以下贯彻措施:
1、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单位、有关商会协会要认真贯彻刘春良书记批示精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狠抓落实,确保全省商务领域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2、切实组织开展“公平交易、诚实守信、和谐共赢、繁荣市场”拒绝商业贿赂专项活动。一是组织零供双方联合向社会发出拒绝商业贿赂倡议;二是对零供双方推广使用《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情况进行经常检查,规范零供交易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及时总结推广经验,针对零供关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规行为,营造良好商业环境,促进商务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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