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协会 协会公告 行业新闻 会员中心 成员分网 网上商机 法律法规 投诉留言 联系我们
  安徽省供货商协会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关心与支持!
 

您的位置:

按这项合同办事未必公平
 
点击次数:2763
      本报讯 安徽省供货商协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按合同办事不一定代表“公平、平等”,要想真正平等,必须要改变合同里既有的“霸王条款”。目前,安徽省供货商协会已经起草安徽省零供公平交易合同规范文本草案第一稿,预计年内正式出台。 
八个月接上千投诉 

    据介绍,安徽省供货商协会在成立的8个月间,已接到会员及供货商们的各类投诉上千起,这些投诉涉及到省内各大零售商场。今年以来,该协会多次针对不同的投诉与零售商们进行交涉,有效地制止了零供之间一些恶性争端,成功化解了4次即将暴发的零供冲突。 

    安徽省供货商协会秘书长邓修全说,近年来,国内多个城市因供货商权益被侵犯而暴发较大规模零供冲突,目前我省还未出现过影响特别大的事件。从安徽省供货商协会接手的多起投诉来看,很多零售商的老总并不了解流通渠道各环节出现的不合理现象,因此当双方有效沟通后都能得到解决。 

“霸王条款”何时休 

    总体来说,供货商整体处于弱势地位。为求进场销售,在签订合同时就不得不接受对方的种种“霸王条款”,在此次7名供货商联名投诉事件中,一个焦点就是双方订立的“联销合同”。 

    据了解,安徽省供货商协会已参照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工商局联合颁发的《北京市商业超市进货交易合同》示范样本相关条款,起草安徽省零供公平交易合同规范文本草案第一稿,目前《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示范文本草案第一稿已于2月28日予以公布,年内将会正式出台。对于一些合理的收费项目予以保留,杜绝了以往各自订立合同、名目繁多、“霸王条款”频现的现象。 

    邓修全说,国家商务部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送审稿)》正在向各省征求意见。《零售商与供货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后,零、供之间各自拥有的权益和责任就非常明确,双方许多矛盾也会迎刃而解。 

零售商有难言苦衷 

    零供关系紧张,客观地说,零售商也有说不出的苦衷。合肥一家零售企业老总表示:“我们也不想这样做,但别人做了我们不做,对我们来说就不公平。” 

    邓修全认为,终端竞争的残酷与惨烈让零售商的日子也不好过,不仅要应对国外零售“大鳄”的大举入侵,还要应对本土零售业间的激烈竞争,各种运营成本也不断增加。许多零售商场为了生存,增加竞争力,在经营效益无法保证或企图扩大自己商圈的情况下,加大了对供货商们的盘剥、索取,他们不断增设新的收费项目,加大收费标准,随意不按规定无章乱罚款,随意以积压或滞销商品作为货款进行抵押、摊派,拖欠供货商货款,使供货商生存环境急剧恶化,正常经营秩序遭到破坏。 

  本版稿件均由新安晚报记者 伍静 采写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0 安徽省供货商协会  备案号:皖ICP备19020090号-1  网站管理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铜陵北路安徽大市场六区信地物业三楼 邮编:230001  
电话:0551-62106888 传真:0551-62106888  管理员邮箱:ahsghsx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