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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展开整治和打击零售商长期占压、骗取贷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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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展开整治和打击零售商长期占压、骗取贷款行为 
超市难吃霸王餐了 
2005-08-26 14:42   中安网    
  安徽商报讯 大型商场、连锁超市不以商品经营销售为企业利润主要来源,而是以商品进店名义,收取供货商名目繁多的各类杂费为主要经济收入。如此不规范的经营方式,不仅严重损害了广大供货商利益,也导致省内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矛盾与日俱增。

  由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等12部委厅局联合组织实施的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已经在全省全面展开。据了解,本次专项活动将为期一年左右,活动期间,12部门将联手全面清理零售商与供货商之间的“历史欠帐”。(记者:刘晓虎)

  “历史欠帐”拖累供应商

  “现在供货商与零售商之间简直无法交易,货只要送到商场,就是商场的了,送去的商品再畅销,货款几个月也拿不到。”这些天来,安徽省供货商协会每天都能接到供货商这类投诉。在这类投诉中记者发现这样一件典型的案例。

  合肥一家商贸公司与省城一家商场合作多年,每年400至500万元的产品由这家商场卖出,以前双方按照合同准时送货,定期接货,合作愉快。可是近半年来,情况发生了变化,商场开始拖欠该商贸公司货款。该商贸公司老总透露,直到现在,他手上现在有100多万元货款要不回来。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近年来,随着零售市场的全面开放,省城零售商家之间的竞争也日趋“白热化”。零售商家为了能最大限度地抢占市场份额,圈地开店之风愈演愈烈。然而,由于靠商品销售的省城零售业已经进入微利时代早已成为零售商家们的共识。于是,转而从供货商那里收取各项名目繁多的杂费便吸引了零售商的目光。而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的矛盾也因此日渐浮出水面。

  据了解,零售商拖欠供货款给供应商带来巨大的周转资金缺口,供应商的资金链也开始吃紧,甚至到了生产难以为继的局面,而零售商却因此得到大笔的流动资金。有人算了这样一笔帐,一家商场如果有2000个供货商,每一个月拖欠一户供货商1万元,商场就能得到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如果平均每户有10万元被占用,再拖欠几个月,对商场来说,这笔费用将触目惊心。

  零供矛盾趋于紧张

  进店费,货架费、堆头费、促销费、店庆费、宣传费、活动费------这是供货商进驻一家商场、超市所要交纳的不合理的费用。据了解,目前,在省城的零售业中,有的商场这种不合理的费用竟达38种之多。业内有关人士透露,这还不是令供应商最感到担心的。真正令供货商感到担心甚至是感到惧怕的是一些商场、超市经营不善,关门倒闭。因为,一旦这种情况发生,未结算的贷款对于供货商来说几乎是打水飘。

  据了解,前些日子省城一家超市关门息业,就出现了近百名供货商要不到货款,只能索取一些陈旧货架与物非所值的杂物充当货款取回家情况。

  在现代商品流通领域中,零、供之间一直都是不对等关系。尤其是零售市场进入全面开放以后,这种不平等关系就表现的更为明显。为了抢占市场份额,有些零售企业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先圈地,再圈钱,利用新开设的商场、超市招揽供货商进店,收取各种不合理的费用,甚至,有的零售商在无法得到银行贷款的情况下,供货商货款就是商家发展首先占用的资金。这样做的结果是,零销商为了保证自己流动资金,供货商货款长期不能兑现,资金无法周转。

  专家分析认为,零供矛盾表面上看起来伤害的是供货商,其实最终伤害的还是消费者。因为,零售商向供货商收取的费用,最后还是通过供应商提高商品的价格来保证自己的利润,这样,提高的那部分价格最终还是由消费者来埋单。

  12部门联手“清帐”

  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型连锁、零售商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大型连锁、零售商场发展,保护商品流通环节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不正当竞争和霸王条款现象,建立诚实守信的产、供、销体系和放心购物的消费环境,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等12部委厅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决定从现在起,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开展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的专项行动。

  据了解,合肥作为我省商贸零售企业的中心,是多家大型零售企业的核心所在地。个别零售企业拖欠供货商货款数额之大、时间之长,在全国也属罕见,因此合肥将成为我省此次行动触及的重点。

  省供货商协会秘书长邓修全表示,从8月10日开始,省供货商协会已向其会员单位以及供货企业发放零售商拖欠货款情况调查表,对零售商拖欠货款的情况进行摸底。8月下旬,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归纳后上报省商务厅。

  邓修全透露,9月上旬,省供货商协会将对所有拖欠供应商货款的零售商场发函,要求限期制定并落实还款计划。每月按期报告还款情况,并由协会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布。10月中旬,对拖欠供货商货款无意偿还的零售企业,省供货商协会将邀请媒体向社会公布,并提请当地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诚信监控。

  对已经资不抵债的零售企业有意套取供货商货款的零售企业以及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占用供货商货款维系经营的零售企业,省供货商协会将报商务厅,并由商务厅授权协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零售商欠款严重,拒不制定、落实还款计划的零售企业,有关部门将对其企业帐户进行监督,并通过司法程序向其追缴所欠货款。

  据了解,专项活动期间,全省将建立预警机制,对突发事件上报主管部门,同时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协助相关部门保护零、供双方应有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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