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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规范商品供销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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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规范商品供销合同文本
2007-11-19 来源:安徽商报
年末将至,零售商、供应商每年商品供销合同续签的高峰又将来临。近年来,商品供大于销的现象确立了零售业强势地位,零售商场不断增加的不对等条款使众多供货商怨声载道,为了规范零供交易行为,2005年10月,安徽省供货商协会按照省商务厅要求,开始起草《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示范文本(草案),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管理处及本会广泛征求全省各方意见后进行11次修改,2006年12月由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徽省商务厅联合发文,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今年以来,供货商对一些商场继续增加“霸王条款”感到愤慨,协会接到10人以上的群体投诉明显增加。7月16 日,安徽省商务厅皖商纪字[2007]478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商务领域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推广使用《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文本,并针对合同订立和履行情况进行经常检查,确保执行合同条款和反商业贿赂承诺到实处,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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